□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莎莎
□ 法治日報全媒體通訊員 葛東升
“謝謝檢察官,現(xiàn)在生活有了保障……”3月5日,當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再次見到老李時,不善言辭的他不停地搓著手說著謝謝,眼中早已沒有了初見時的疲憊。
2023年12月,姜堰區(qū)檢察院在走訪時了解到,轄區(qū)居民67歲的老李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僅靠每年1000元的農(nóng)田租金和微薄的積蓄度日,生活困頓。“但其還有個兒子,所以不符合社會救助標準。”姜堰區(qū)檢察院檢察官王一平告訴《法治日報》記者。
實際上,老李的妻子早逝,兒子自2003年外出打工后就音訊全無。檢察官就此情況走訪民政部門,按照老李現(xiàn)在的情況,如果能在法律層面認定其子失蹤或者死亡,就可以享受特困人員救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因缺乏證據(jù),法院無法就老李申請宣告兒子失蹤進行立案。
姜堰區(qū)檢察院迅速啟動調查核實程序,依法向公安、通信運營商等調取了行蹤記錄及通話記錄,查明自2018年1月起,老李兒子就沒有使用身份證參與社會活動的跡象,老李事實上是孤寡老人。
“我們注意到這樣一個群體,在法律層面上,他們有子女,形式上不符合孤寡老人救助政策,但事實上無人贍養(yǎng),我們稱為‘困境老人’?!苯邊^(qū)檢察院副檢察長楊翔介紹說,老李的情況符合檢察支持起訴的條件。
2024年1月,老李向姜堰區(qū)人民法院起訴宣告其子失蹤。但因其訴訟能力欠缺,經(jīng)老李申請,姜堰區(qū)檢察院對他請求宣告其子失蹤一案支持起訴,法院立案后在網(wǎng)上發(fā)布尋找下落不明人老李兒子的公告。
在公告期間如何保障老李的生活?承辦檢察官通過查閱資料發(fā)現(xiàn),依據(jù)江蘇省民政廳等單位發(fā)布的《關于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府對低收入人群有一系列的救助幫扶措施,可以按照政策先行辦理臨時性救助。
2024年1月17日,檢察機關組織鎮(zhèn)政府、民政部門代表,人民監(jiān)督員、村民委員會成員召開聽證會,聽證員們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提出的由基層組織按照相應政策精神為老李先行申請臨時性救助的建議。2024年3月10日,老李順利領到了第一筆救助金。2024年4月,姜堰區(qū)法院依法當庭作出宣告老李兒子失蹤的判決。當月,當?shù)孛裾块T據(jù)此依法為老李辦理了最低生活保障。
辦理一案,治理一片?!跋窭侠钸@樣的‘困境老人’還有嗎?”2024年1月,姜堰區(qū)檢察院與民政、鎮(zhèn)街單位進行溝通,收集梳理各類特殊困難老人信息40余條。該院對子女失蹤等五類“困境老人”,綜合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職能,“一人一策”明確責任部門和辦案人員。
圍繞“困境老人”救助幫扶工作堵點、難點問題,姜堰區(qū)檢察院與民政部門等單位加強協(xié)作配合,推動基層組織深入細致開展社會救助對象排查。截至2024年底,相關基層組織共排查出12名因未申請負贍養(yǎng)義務子女失蹤或者死亡、戶口登記和實際不符、贍養(yǎng)人無贍養(yǎng)能力,且生活陷入困境的“困境老人”,均已得到救助和扶養(yǎng)。
2024年6月,泰州市檢察機關向市委提交“困境老人”分析研判報告,市委依此部署檢察機關和民政部門落細落實關愛幫扶舉措。同年8月,泰州市檢察院聯(lián)合民政、殘聯(lián)等七部門出臺《關于加強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依法保障包括“困境老人”在內的特殊困難群體的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泰州全市已幫助33名“困境老人”、14名殘疾人獲得社會救助等保障。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艷說,“我們持續(xù)做實檢察為民,讓更多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就在眼前?!?/p>
編輯:杜洋